质量监督科工作职责
一、宣传贯彻有关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
二、负责管理全市的质量宏观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
三、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、名牌发展战略及质量发展规划、计划
四、组织制定全市质量发展规划、计划
五、承办市名牌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,组织发展名牌产品,并负责名牌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
六、组织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
七、受理质量投诉、举报,组织质量事故的调查,并提出整改意见
八、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工作
九、组织开展生产企业质检机构的审查认可工作
十、组织实施产品开业审查制度、市场准入制度、不合格产品退回制度、强制检验制度
十一、管理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
十二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产(商)品年度监督检验计划
十三、组织开展本市重点产(商)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后处理工作
十四、负责本市质检机构的发展规划和日常管理
十五、提出制定本市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,协助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
十六、指导市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中介机构的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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