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宣传科工作职责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负责组织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相关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、论证和解释
二、管理与标准、计量、质量、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监察监督有关的技术法规的备案
三、指导全市法制建设工作,研究制定全市质监法制建设规划
四、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的审理、行政复议和应诉
五、制订并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,组织开展质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
六、组织协调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“打假”和其它联合执法活动
七、负责质监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、管理、指导,承担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、资格审查和考核发证工作
八、负责全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,规范系统内的行政执法行为
九、负责行政执法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有关信息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传递和交流
十、承办乐山市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
十一、组织对跨地区、跨行业移送的质监违法案件的处理
十二、负责行政执法案卷的归档管理和有关统计工作
十三、组织开展舆论监督和宣传报道工作
|